第四届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国赛

第四届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学生赛(学生赛)主赛 省赛有问题入围作品处理公告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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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(学生赛)主赛的省赛作品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。为了杜绝大赛版权问题作品存在,净化良好的参赛秩序,给参赛作者一个良好的竞赛环境,大赛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审原则,对问题作品坚决零容忍。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12日期间,对省赛入围作品逐一进行了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。涉嫌抄袭、侵权的作品经大赛仲裁委员会专家裁定后,将逐步分批公告,取消其入选资格。


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情况,并经过大赛仲裁委员会专家合议表决,现将处理结果公示如下:


取消入围作品SXI02-B10-1S07、SXI02-HA1-1H53、ZHE02-B10-1QBS、GXI02-HA1-1P2P、GXI02-HA1-1P2S、GXI02-HA1-1QXX、GXI02-HA1-1MU0、GXI01-HA1-1EU3、ANH02-HA1-1S3X、YGA02-D19-1NUB、JXI02-D19-1O0J、JXI02-HA1-1LS8、HAN02-HA1-1KRZ、FUJ02-HA3-1KG0、FUJ02-HA1-1KG3、FUJ02-HA1-1KO7、CHQ02-HA1-1MVV、HUB02-B10-1RWL、JSU02-L1-1QR6。经大赛仲裁委员会审核裁定,以下作品存在侵权嫌疑,大赛组委会决定,相关奖项予以取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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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
1.部分作品存在重复投稿的嫌疑(一稿投多个赛区),经大赛仲裁委员会审核,组委会决定,重复投稿部分作品相关奖项予以取消。

2.本届大赛允许AIGC生成式作品参赛,具体评审标准由大赛评委会确定。下届大赛将专门设立AIGC生成式作品赛项,制定具体参赛标准。



相关作者如有异议,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。申诉文件请发送至:dfcyzx@126.com,不受理电话等其他方式申诉。  

申诉期限:本公告发出15日之内,作者可以向大赛组委会申诉;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诉请求。



大赛咨询

大赛秘书处:13391219369(微信同号)

官方微信公众号:东方好创意

电子邮箱:dfcyzx@126.com



供稿:秘书处     供图:秘书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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